房子被拆迁可以继承吗 如果房屋被拆迁的时候是个人合法财产,则按照遗产开始继承,继承所得的动产按照被拆迁所得的动产的评估价值进行补偿,而不是按拆迁款处理,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则按照法律规定继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
如果房屋被拆迁的时候是个人合法财产,则按照遗产开始继承,继承所得的动产按照被拆迁所得的动产的评估价值进行补偿,而不是按拆迁款处理,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则按照法律规定继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被征收人搬迁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机构的选定有争议的,由房产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机构的选定有争议的,由房产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机构的选定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房屋征收评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周转房。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号码、房屋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搬迁过渡期限、搬迁过渡期限和临时安置补偿方式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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