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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股权分割原则(离婚诉讼中的股权分割有哪些原则?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00:32:06 浏览量:22

离婚诉讼中的股权分割有哪些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

离婚诉讼中的股权分割有哪些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根据以上的内容可知,离婚夫妻一方是否存在过错责任要看其是否属于过错责任,如果是共同财产的,无过错方是可以赔偿。

离婚协议一方放弃财产怎么办

一、离婚协议一方放弃财产怎么办?离婚协议一方放弃财产可以重新约定,也可以不办,因为号码是不变的,只是住址会变化。

二、离婚后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办1、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适用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不同于一般的财产分割协议,应优先适用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

财产分割协议与身份关系有关,应当优先适用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

但是也不能忽视的是,财产分割协议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当事人基于这种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发生纠纷的,同样应适用民法典的基本原理。

否则,民法典及相关法律中未对财产分割协议做出规定的部分,则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

2、离婚协议中财产协议的效力,“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为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有权就“因履行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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