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 父母的不动产权证能加儿子的名字吗((父母不动产孩子可以继承吗))

父母的不动产权证能加儿子的名字吗((父母不动产孩子可以继承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06:13:30 浏览量:53

1. 父母不动产孩子可以继承吗 2. 父母房产继承 父母不动产孩子可以继承吗 房产证是对财产权归属的证明,父母是否离婚,不影响财产的继承,因此不影响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所以即使是非婚生子女的房屋,如果父母还健在,那么还是可以继承,继承属于法律规定的遗产范围,可以继承。 那么...

父母不动产孩子可以继承吗

房产证是对财产权归属的证明,父母是否离婚,不影响财产的继承,因此不影响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所以即使是非婚生子女的房屋,如果父母还健在,那么还是可以继承,继承属于法律规定的遗产范围,可以继承。

那么父母房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父母房产继承

  1.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的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

遗嘱继承就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继承其遗产。

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它是最优先于遗嘱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

  1. 《民法典》对于房屋的继承是采用遗嘱继承的方式进行的,即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必须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执行。

  2. 《民法典》规定了房屋的继承顺序,即房屋继承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遗产的认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不动产 父母 能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