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纠纷财产怎么分割1、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该房屋是婚前财产。 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那么该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 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
离婚房产纠纷财产怎么分割1、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该房屋是婚前财产。
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那么该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
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这种情况与第3种情况的分割相同。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但在实践中,一般法院处理的案件都是这种判决。
(1)婚前一方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要确定出资是哪一方,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在对方出资的情况下,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分割。
(2)婚后取得产权证同样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对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的。
(3)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这涉及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或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的归属问题,由于这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既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4)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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