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傅函君最后继承永盛了吗 2. 你好,《继承法》有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3. 侄甥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 傅函君最后继承永盛了吗 你好,《继承法》有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这一条规定是对法定继承的补充规定,即法定继承人之间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属于被继承人的那部分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属于被继承人的那部分财产,其子女不能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我国《民法典》中规定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继承方式,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没有订立遗嘱或者订立了遗嘱,那么就需要按照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进行分配。
要是在生前没有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或者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赠协议的话,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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