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干休所的房子能继承吗 2. 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区分 3. 结婚后买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干休所的房子能继承吗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个人财产,即夫妻双方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也包括夫妻双方婚后共有的财产。
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不包括在夫妻共有财产制度之中而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即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利。
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即夫妻双方在婚后才取得的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对于婚前财产作出了约定,明确表示赠与他人的财产,该财产就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中的“明确表示”指出:(1)当事人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并且该出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该出资的取得完全符合婚姻法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2)当事人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应当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婚姻法解释(三)》出台前,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婚姻法司法解释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使用的除外。
由于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当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利益。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
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若婚前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审查后认为借款人的申请符合贷款条件,会依法审批,然后发放贷款,待贷款发放后,房产局就会下发《贷款通则》,贷款发给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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