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付房产证业主该怎么办,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65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商品房,并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 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房屋的交付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出售给承租人,并按约定向承租人支付价款的行为。 ...
延期交付房产证业主该怎么办,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65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商品房,并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
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房屋的交付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出售给承租人,并按约定向承租人支付价款的行为。
(1)《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
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2)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对特定房屋所有权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抵押权。
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有权利义务的一方享有分割该房屋的请求权,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房屋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离婚诉讼中对房产的分割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它涉及到房产证的名字登记和借款人姓名的确定。
因此,离婚诉讼中关于房产证的名字归属问题,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即“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于登记时将登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置留在原件内,同时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四)申请人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五)法律、行政法规定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书面形式,并载明办理的时间、地点、申请登记的内容、要求和程序。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产证办理的步骤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可知,房产证办理的步骤主要有申请、受理、审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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