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继承公房规定是怎么样的我国目前现在对于继承的房子做出了形式划分,包括职工的房子,公房继承的房子。 如果公房是经济适用房的,那么继承公房的使用权就可以和房子的所有权,而且是归个人所有的,公房的使用权也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 二、继承的特性特征(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三)继...
北京继承公房规定是怎么样的我国目前现在对于继承的房子做出了形式划分,包括职工的房子,公房继承的房子。
如果公房是经济适用房的,那么继承公房的使用权就可以和房子的所有权,而且是归个人所有的,公房的使用权也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
二、继承的特性特征(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三)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四)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三、承租权与出租权的区别是怎样的1、承租权与出租权的区别:这是区别于承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二者是在同一人权利义务上的,因此承租人可以享有的权利内容是不同的。
2、承租权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并不以权利人的意志为转移。
3、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享有的与租金、转租金、承租权并经依法约定的合法权利。
而出租人将租赁的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转租的权利仅是一种对租赁物的无偿使用权,并未对其权利的处分,承租人可以在出租人死亡后出租人再申请续租。
4、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也就是说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中具备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都可以继续承租。
5、公房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公房租的租金是否能按遗产继承《民法典》中规定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综上所述,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死亡,其生前的继承人并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但可把该房屋由其继承人继承,然后在其生前进行了继承,并且在其死亡时进行了财产的承包,原主人孙某1作为该房屋的继承人有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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