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养的孩子如何迁户口迁移,应该如何办理?一般来说,需要的材料包括:申请人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和拟入户地户内人员的居民户口簿、父母或养(继)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四)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五)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六)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抱养的孩子如何迁户口迁移,应该如何办理?一般来说,需要的材料包括:申请人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和拟入户地户内人员的居民户口簿、父母或养(继)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四)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五)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六)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七)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八)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九)收养子女的,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十)送养人或者收养人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而没有生活来源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应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应的生活证明;(十一)收养人所在单位的社会关系证明;(十二)申请收养人所在的村委会、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二、收养人的条件有哪些1、不满十四周岁的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不满十四周岁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不满十四周岁的子女。
送养人条件1、孤儿的监护人;2、社会福利机构;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收养人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
三、收养人的条件有哪些(一)收养人条件1、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
(二)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旁系血亲是指双方之间无从谈起的姻亲关系,具体包括:1、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2、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三)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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