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公证吗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如何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 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是在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前,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成为保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关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公证吗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如何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
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是在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前,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成为保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关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该规定有两层含义:一是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并就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
二是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问题的条款及作为离婚协议组成部分或者附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对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同意赠与房产,登记离婚后,受赠人即有权要求赠与人为其办理赠与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赠与人不得拒绝履行离婚协议的附随义务及主张撤销该项赠与。
如果赠与人可随意撤销赠与,一是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二是违反了当代契约签字生效的原则;三是恶意利用赠与的撤销达到既离婚又占有财产的目的,给子女或原配偶造成了经济损失和新的精神伤害,也给法院增加了诉累,因此引起的社会负面影响显而易见。
男女双方在离婚时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子女,也属于双方对财产分割达成的一致协议,反悔一方没有证据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依法不应予以变更撤销。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目前我们国家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面的一些问题是可以作出明确的约定的,当然了,如果说双方当事人关于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不能够达成一致的,那么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这主要就是因为我们国家实行的是诉讼离婚。
一、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离婚协议书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
其在我国是依照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有: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2、离婚原因及办理协议离婚的方式;3、财产处理(婚前婚后),包括债权债务的处理;4、子女抚养和教育(包括对方对子女的探望方式有时间);5、女方在离婚时是否怀孕;6、其他约定。
二、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条件1、当事人双方须有自愿离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2、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适当处理;3、办理过结婚登记;4、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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