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诉讼离婚 > 东丽律师咨询(东丽财产分割律师哪家好 )

东丽律师咨询(东丽财产分割律师哪家好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8:42:18 浏览量:40

东丽财产分割律师哪家好,近来很多的人都在咨询这个问题,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东丽财产分割律师哪家不好,哪种财产我国实行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制,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制是共同共有的。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一方...

东丽财产分割律师哪家好,近来很多的人都在咨询这个问题,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东丽财产分割律师哪家不好,哪种财产我国实行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制,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制是共同共有的。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1. 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

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5、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6、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7、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

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二、一方同意离婚财产分配会进行吗?只有一方同意离婚财产分配是不会进行的,财产分配发生在离婚以后,需要双方同意离婚才可以进行财产分配。

可以起诉离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不允许离婚的情形有哪些(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东丽 律师 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