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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二次起诉离婚(二婚女方上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7:47:54 浏览量:32

1. 相关法规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婚女方上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律师在线网小编收集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二婚女方上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知识,跟着律师在线网小编一起看吧。 一、二婚女方上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

二婚女方上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律师在线网小编收集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二婚女方上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知识,跟着律师在线网小编一起看吧。

一、二婚女方上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综上所述,在军人离婚案件中,非军人一方对其离婚诉讼的管辖权没有异议,并对非军人一方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原告为军人,被告则一般不同意离婚。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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