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财产分割在哪里法院 原告张某起诉分割妻儿苗原所有的诉争房屋,具体由原告张某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分割的诉争房屋,但是法院认为,双方当事人均不同意分割,现中止诉讼。 因为该房屋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
原告张某起诉分割妻儿苗原所有的诉争房屋,具体由原告张某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分割的诉争房屋,但是法院认为,双方当事人均不同意分割,现中止诉讼。
因为该房屋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就离婚诉讼案件来说,花费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到法院仅是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婚姻关系或请求法院对子女抚养权归属进行裁决,此时,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按件收取。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
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
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一般来讲,法院收取离婚案件费用时每件10-50元,但如果是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的话,则就需要按照争议财产的价值来收费。
并且这个费用通常是由原告预交,但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律图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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