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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财产分割(但财产分割没写进去怎么办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09:12:28 浏览量:7

但财产分割没写进去怎么办 一、如果一方收到另一方的钱,而自己又对财产分割有异议的,可以在必要时起诉对方,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但需要注意,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变卖、隐匿财产的行为,有新的证据的,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 1、协议...

但财产分割没写进去怎么办

一、如果一方收到另一方的钱,而自己又对财产分割有异议的,可以在必要时起诉对方,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但需要注意,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变卖、隐匿财产的行为,有新的证据的,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

1、协议离婚的,一般应是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后,确定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

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对于离婚时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需要进行抚养权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进行认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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