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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民政局离婚姻登记处(南平撤销婚姻登记在哪办理)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5:28:14 浏览量:27

南平撤销婚姻登记在哪办理,律师在线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帮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南平撤销婚姻登记在哪办理南平市延平区玉屏北路3号延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窗口二、南平撤销婚姻登记的申请条件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

南平撤销婚姻登记在哪办理,律师在线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帮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南平撤销婚姻登记在哪办理南平市延平区玉屏北路3号延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窗口二、南平撤销婚姻登记的申请条件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4、当事人持有:(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二)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三)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的相关材料,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三、南平撤销婚姻登记的设定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四:南平撤销婚姻登记的设定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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