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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及财产分割起诉书(离婚起诉书的财产怎么分割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02:56:58 浏览量:38

离婚起诉书的财产怎么分割离婚起诉书的财产分割首先应当区分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 之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下面跟律师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吧。 一、离婚起诉书的财产怎么分割离婚起诉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代理人信息、一审案件基本情况、上诉原因及要求等。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驳回上...

离婚起诉书的财产怎么分割离婚起诉书的财产分割首先应当区分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

之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下面跟律师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吧。

一、离婚起诉书的财产怎么分割离婚起诉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代理人信息、一审案件基本情况、上诉原因及要求等。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2、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二、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减免(一)法定减交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2、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酌定减交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4、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三)法定免交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执行费用不由申请人预交。

2、离婚案件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中止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四)酌定免交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3、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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