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费起诉书应该怎么写?离婚抚养费起诉书原告:_,男/女,_年_月_日出生,汉族,住_市_路_号。 被告:_,女/男,_年_月_日出生,汉族,住_市_路_号。 诉讼请求: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儿X由原告抚养;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20元。 事实与理由:20×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婚生女儿X由被告抚养。...
离婚抚养费起诉书应该怎么写?离婚抚养费起诉书原告:_,男/女,_年_月_日出生,汉族,住_市_路_号。
被告:_,女/男,_年_月_日出生,汉族,住_市_路_号。
诉讼请求: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儿X由原告抚养;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20元。
事实与理由:20×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婚生女儿X由被告抚养。
由于小孩系女性,且被告一直未再婚。
随着小孩的生理发育,×亦感觉到不便与被告共同生活。
而被告一直忙于自己事业的发展,无暇顾及小孩的生活与学习不说,甚至有酗酒恶习,每回到家便对女儿进行打骂,对小孩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
为使小孩有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特请求变更小孩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小孩生活费。
变更抚养权后,原告能够保证被告的正常探望。
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20×年×月×日变更子女抚养权,是离婚后父母双方实际情况发生巨大变化影响子女成长时,需要考虑的问题。
因此,离婚父母想要变更子女抚养权,应注意以下几点:(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具体的法定事由: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此外,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孩子年龄比较小的在两岁以下,那么这个时候夫妻是可以协商将抚养权给其中的一方,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出结果,认定抚养权问题的时候就需要协商好,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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