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起诉书上能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和精神损失费吗 2. 相关法规 离婚起诉书上能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和精神损失费吗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如果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不足的部分由另一方个人偿还。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如果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不足的部分由另一方个人偿还。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举债务主张是共同债务,需要举证,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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