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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民法典财产性权利可否作公证)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21:48:52 浏览量:22

1. 民法典财产性权利可否作公证 2. 民法典财产性权利可否作公证,财产性权利是可以作公证的。 民法典财产性权利可否作公证 一、民法典财产性权利可否作公证,财产性权利是可以作公证的。 离婚财产可以公证,只要当事人持准备好的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双方可以...

民法典财产性权利可否作公证

一、民法典财产性权利可否作公证,财产性权利是可以作公证的。

离婚财产可以公证,只要当事人持准备好的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双方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处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二、怎么理解婚前财产?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

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夫妻离婚时对财产界定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夫妻双方平等分割。

如果是一方个人财产的,由个人处理,不进行分割。

当事人在离婚时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僵持不下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要注意诉讼时效。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为原则进行判决。

2、夫妻书面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的,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进行适当的补偿。

3、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4、离婚时,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则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5、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

6、对于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二、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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