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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的财产分割有关法律(离婚财产分割中关于工伤赔偿金如何分)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04:21:51 浏览量:34

离婚财产分割中关于工伤赔偿金如何分的法律问题,专业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离婚财产分割中关于工伤赔偿金如何分夫妻一方因工伤导致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工伤赔偿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这些钱主要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费、一次性困难补助金等。 二、离婚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中关于工伤赔偿金如何分的法律问题,专业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离婚财产分割中关于工伤赔偿金如何分夫妻一方因工伤导致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工伤赔偿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这些钱主要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费、一次性困难补助金等。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1、男女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都要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一般都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为原则进行判决。

2、夫妻书面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的,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进行适当的补偿。

3、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4、离婚时,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则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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