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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精神赔偿金额(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起诉状怎么写?)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1:23:23 浏览量:41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起诉状怎么写?离婚损害赔偿起诉书原告:X,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无业,住X路X新村X幢X室答辩人就X诉我离婚一案,提出答辩如下:(一)同意解除与的婚姻关系我与X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之前,X已经起诉过一次离婚,法院判不离后,两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与X的婚姻关系。 (二)女儿抚养问题:1、由父/母(被蒙在鼓里)已有孩子,愿跟男方一起生活,考...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起诉状怎么写?离婚损害赔偿起诉书原告:X,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无业,住X路X新村X幢X室答辩人就X诉我离婚一案,提出答辩如下:(一)同意解除与的婚姻关系我与X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之前,X已经起诉过一次离婚,法院判不离后,两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与X的婚姻关系。

(二)女儿抚养问题:1、由父/母(被蒙在鼓里)已有孩子,愿跟男方一起生活,考虑之前的感情状况,离婚后的财产状况,是否共有,有无债务,等情况,对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提出分割。

2、经济帮助:(1)由一方取得承包收益,离婚时约定的应给付生活费不符,对方应当给付未在借条上约定的分居时间,对于这点我们可以进行一定的参考,要是约定的时间没到,那就是无法顺利的支付对方月工资的。

(2)如果出现一方的经济帮助不利的,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3)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

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其一,孩子的年龄。

根据《民法典》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其二,从孩子的性别。

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

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二、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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