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如何举证可以进行财产评估,但是否存在过错责任要具体判断,要看法院有没有判离。 夫妻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对于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程度,是可以主张多分。 这就要从具体案情出发,收集过错方过错行为的证据。 如何认定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是什么 过错种类:重婚、有配偶...
离婚损害赔偿如何举证可以进行财产评估,但是否存在过错责任要具体判断,要看法院有没有判离。
夫妻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对于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程度,是可以主张多分。
这就要从具体案情出发,收集过错方过错行为的证据。
如何认定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这4种情形是婚姻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
除此之外的其他过错,都不构成婚姻损害赔偿责任。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的,或其在一审时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法院调解又不成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责任主体:对婚姻关系破裂存在过错的一方婚姻当事人、造成婚姻关系破裂的第三人,不是婚姻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特别提醒:婚内损害赔偿不受保护。
一方面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婚姻损害赔偿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另一方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婚姻损害赔偿请求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三、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此,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男女平等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
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当要结束同居关系时,财产怎么样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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