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解除后的财产如何分割 2. 《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后的财产如何分割 3.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包括: 4. 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5.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合同解除后的财产如何分割 ...
合同解除后的财产是属于离婚时的财产,其性质不同于一般的财产,对于离婚时应当分割的财产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因为离婚时,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而对于夫妻婚后财产,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才会进行分割。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实施家庭暴力的;
(2)重婚的;
(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
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3)受害方受到了损害。
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4)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
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
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
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诉讼。
离婚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到底要怎样确定,这一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它不像财产损害那样可以通过一定的标准来确定,这就使得它的确定具有很大的任意性。
虽然我们不可以对离婚精神损害有一个统一的指标,但是我们可以大概地确立一些概算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让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在具体实践中有一个大概的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提出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六个确定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这六个因素具体运用到婚姻家庭领域,我们的法官的一般做法是根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这些因素来确定过错方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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