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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财产可以分割吗(公司和个人的财产怎么分割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11:20:52 浏览量:47

1. 公司和个人的财产怎么分割 2. 公司和个人的财产怎么分割 公司和个人的财产怎么分割 一、公司和个人的财产怎么分割 《公司法》规定,公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公司出资是以一方名义产生,所以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约定分割,没有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

公司和个人的财产怎么分割

一、公司和个人的财产怎么分割

《公司法》规定,公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公司出资是以一方名义产生,所以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约定分割,没有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为原则进行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当然在实际诉讼中债务怎么来确定由谁来分担是经过相当具体的分析与审理才能确定下来的。

笔者曾代理一离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被告主张曾对外借债10万元,并且有证人2名出庭作证。

应该说此形势对原告相当不利的。

但是,在原告方询问证人时,此两名证人对此债务的说法是不一致的,一名讲此债务是在银行给的现金,且当时两证人与被告共三人在场;另一名则说是将存折给的被告,由被告自己去取钱的,给存折时三人也就是两证人与被告在场,去银行取钱时不是三人同去的。

在法官的进一步询问下,此二证人的证言更是南辕北辙,分歧很大。

结果这笔10万元的债务最终未被法庭认可。

二、夫妻参与经营的企业的债务由谁来承担。

有的夫妻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投资设立了企业以经营并获利,当然,胜败乃兵家常事,也有人的企业是对外欠很多债务的。

那么这些债务是怎么来分担呢。

简单地说,这和这些企业的性质有关。

如有的企业是有限公司,夫妻一方或双方是这企业的股东,在此情况下如果存在此公司对外所负的债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只是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公司自己的财产来承担,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做为股东,不会分担公司的债务。

(当然对双方在公司的股权进行分割,是肯定要依法进行的,而且法律也有规定)。

如果遇到双方经营开办个体营业执照的生产机构,也对外负有债务,则这时的债务的分担就是与有限公司不同了。

最高院有司法解释规定:“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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