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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吗((居住权能转让或者继承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3:46:43 浏览量:63

1. 居住权能转让或者继承吗 2. 保证人对本合同中的下列内容承担保证责任: 居住权能转让或者继承吗 不是的,居住权是指住宅和土地上的建筑物、林木、怀揣物、孽息、金钱债权、搭车、住旅馆、旅馆、餐饮、娱乐场所等,按规定可以享受一定的权利,但不得因享有上述权利而剥夺其权利。 《民法典》(自...

居住权能转让或者继承吗

不是的,居住权是指住宅和土地上的建筑物、林木、怀揣物、孽息、金钱债权、搭车、住旅馆、旅馆、餐饮、娱乐场所等,按规定可以享受一定的权利,但不得因享有上述权利而剥夺其权利。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三十七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姓名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享有姓名权的物质载体。

自然人姓名权,在其名字上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亲自行使,不得代理。

未成年人姓名权也可以由其父母享有,由其父母授权或经其法定代理人许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

  1. 姓名权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名称权,参照名称权保护规定。

  1. 姓名权的客体应当为本人所有,即对个人的财产做出了处理的机关,如市场上出售的商品房,就是房屋买卖行为,房屋买卖合同中应当载明共有人的姓名、名称、地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姓名权具有稳定性,即以本人名义作为权利人,受让方可以通过自己名义进行民事行为,因而使其意思表示同本合同具有稳定性。

三、保证人对本合同中的下列内容承担保证责任:

  1. 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生产和销售的质量,不得与国家规定相抵触。

  2.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受人在特定条件下有权将货物出卖给第三人。

  3. 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承诺从买受人处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买受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得将所售的货物全部转卖给第三人。

  4. 买受人在交付期限内,未将所售的货物交由买受人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5.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受人在交房当日起向出卖人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6. 在建工程转让时,除了对价款的支付期限作出约定外,出卖人应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时一并向买受人出具上述两份合同,并在两份合同上签字。

  7. 如果出卖人仅将交房日作为竣工验收期限,而未将房屋实际交付给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主张合同无效,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8.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出卖人应当在合同中告知买受人房屋使用的使用年限,自房屋使用年限和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不适用“一年”的时效期间。

  9. 因贷款合同约定不明而买受人解除合同,仅可对贷款人请求权行使解除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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