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转租的性质 2. 转租的期限 居住权限可以继承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居住权是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决定是否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给居住权人。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
居住权限可以继承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居住权是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决定是否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给居住权人。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这一法律规定有两层含义:一是居住权人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当然,居住权人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当然,居住权人也有如下法律特征:1、居住权是一种债的担保物权,债权是债的标的,具有专属性,对于所有权人来说,也就是享有基于其所有权而产生的请求权、要求对方为特定人时,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的需要。
2、居住权,是一种私法上的权利,一般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合法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居住权与使用权相对应,是对特定他人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有学者指出,居住权是一种私权,当他人擅自占有、使用和处分时,居住权人享有对其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居住权具有一定的时间价值,其财产的性质是可以转化为财产性利益,如果其财产性利益被侵占,自然不可能转化为公共财产。
如有的把楼下住户的房屋租给他人,但这种行为并不影响共有财产的所有权的转移。
也就是说,只有在房屋所有权人擅自将房屋转租的情况下,才能认定其对自己所购房屋的处分行为是一种无权处分行为。
同时,由于承租人的转租行为并未损害房屋所有权人的利益,因此,即使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也不影响其对房屋所有权的处分行为。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转租房屋所有权的同意权】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承租人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承租人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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