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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可以继承也可以转让((居住人可以继承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4:05:11 浏览量:51

居住人可以继承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居住人可以继承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

居住人可以继承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居住人可以继承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

《民法典》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一般来讲,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继承人都是可以继承遗产的,但在某些情况下,继承人继承的财产可能会存在少分或者不分,这是在继承法中所规定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一般原则,即“均分遗产”。

如果说继承人对继承遗产的存在有扶养能力,但因被继承人的具体情况不同,会产生不同的继承人,如子女的情形,他们继承的财产就会发生变化。

但如果继承人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话,那么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就要遵循多分、少分的原则。

毕竟,在我国不同的情况下,对于继承遗产的分配原则是不同的。

而有关遗产继承的问题,其实在法律上面并没有什么要求,只不过因为涉及到继承方面的问题,因此,继承人在实际继承遗产的时候,可以协商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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