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居住权可以继承吗 2. 居住权可继承吗 3. 《民法典》关于遗产的处理 4. 【遗产继承权的放弃】 居住权可以继承或转让吗?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的,需要先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有遗...
居住权可以继承或转让吗?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的,需要先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
如果没有遗嘱,应该确定谁可以成为继承人?小编为你介绍。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配的原则】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的原则】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遗产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方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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