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可以转让或者继承吗?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对他人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 居住权是房屋所有权人通过买卖、赠与、继承遗产等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享有居住权。 当然,居住权是一种精神权利,不能转让和继承。 居住权是能够使他人在居住方面取得某种利益。 但是,如果因子女居住而发生纠纷,由子女居住房屋或者子女在本市参加该房屋的就业、就业等,可以作为...
居住权可以转让或者继承吗?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对他人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
居住权是房屋所有权人通过买卖、赠与、继承遗产等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享有居住权。
当然,居住权是一种精神权利,不能转让和继承。
居住权是能够使他人在居住方面取得某种利益。
但是,如果因子女居住而发生纠纷,由子女居住房屋或者子女在本市参加该房屋的就业、就业等,可以作为居住权的居住权的主体。
但在民法典中,居住权是属于人身权的,是对财产权利的一种变更,因此,居住权的性质应为人身权,即居住权以其基于合法的身份关系而享有的专有权利。
(三)居住权是一种人格权,但是居住权人的财产权利是属于人格权的。
因此,居住权具有一定的人身权利,能够使其财产不在其人身依附携带,具有财产价值。
房屋居住权是居住权人对房屋财产权利的一种特定的体现,它对房屋权利的实现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1)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居住权不能够当然享有居住权,对房屋居住权的实现是有条件限制的,因为房屋租赁期间或将要面临着房屋租赁期间的“居住权”风险。
(2)在有了居住权之后,并不意味着房屋所有人可以继续出租。
房屋的使用价值和占有是分离的。
虽然在居住权这一概念下可以依法享有居住权,但是它的设定并不意味着房屋所有人可以因为自己的居住或占有,而与其他人共同生活。
比如说,一个房屋是位于王的房屋,由于居住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居住权人享有并不因房屋的居住而产生收益的权利,同时,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原则,房屋所有权是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的,但是房屋的占有是依赖于所有权人的经营管理的。
对于房屋的使用权,就与房屋的所有人共同享有,同样是基于所有权人的居住权。
但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不同的,房屋的使用权属于房屋的所有人,只是房屋的使用人与房屋所有权人。
对于房屋的处分权,是基于房屋所有权人的意志而行使,所以房屋所有权人不得对房屋进行处分。
如果将来房屋所有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房屋的使用人不同意出售房屋,或者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售,则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房屋的所有权人出卖人实际行使自己的房屋时,对房屋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且,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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