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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给孩子抚养费会被拉黑名单吗((拒绝出孩子抚养费吗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07:12:39 浏览量:27

拒绝出孩子抚养费吗?不支付抚养费的,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履行。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为止。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有期限的。 子女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是绝对的。 子女在已满18周岁的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则是相对的。 就是只有对虽已成年但尚未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收入,不能...

拒绝出孩子抚养费吗?不支付抚养费的,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履行。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为止。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有期限的。

子女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是绝对的。

子女在已满18周岁的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则是相对的。

就是只有对虽已成年但尚未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这里说的独立生活,是指参加工作有了经济收入,具有独立的生活来源,并非是以结婚成家为标志。

我国《民法典》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对于子女抚养教育法定义务,也可以视为完成或基本完成。

已经成年,而且已经参加工作,有了经济收入,虽未结婚,但在经济上能够自立,父母已经尽了抚养责任,除非丧失了劳动力,否则父母已没有抚养的法律义务了。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

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

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

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

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

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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