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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和缓刑哪一个对子女的影响大些((拘役和缓刑哪一个对子女的影响大?))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03:55:57 浏览量:57

1. 拘役的刑期: 2.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3. 词条目录:死缓 4. 死刑缓刑是什么意思 5. 死刑缓刑两年改判死缓的条件有哪些 6. 死缓执行限制减刑后该怎么处理 ...

拘役和缓刑哪一个对子女的影响大?

拘役和缓刑,只是在监狱内适用条件,而其他刑罚仅是在监狱内适用的,并且不能对子女升学和就业,因此,具体适用哪一个规定就得看罪犯的情况了。

拘役的刑期: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犯本节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之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非法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刑、假释。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在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且有重大立功表现,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缓刑和死缓的区别在于适用条件和刑期不同。

适用条件主要在于适用条件的区别,而死缓的适用范围只有两个,而死缓的适用范围只有两个,分别是犯罪情节较轻的;被判处死刑,但限制减刑的罪犯,仍可适用死缓。

在其他重大刑事案件上,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适用死刑。

在其他严重刑事案件上,死刑只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确有悔罪表现、对国家和人民利益危害不大的。

而死缓,则适用于犯罪情节较重、犯罪人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

词条目录: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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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是死缓是对犯人的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的俗称,死缓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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