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和缓刑哪一个对子女的影响大- 《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拘役和缓刑哪一个对子女的影响大-
《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补充侦查完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制作起诉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法院审查起诉。
第三十七条【免予起诉和不适用起诉的情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起诉;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自首、坦白情节,同时认罪认罚的,可以从轻处罚。
第三十九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范围】对于犯罪情节较轻,在认罪认罚的基础上从宽处罚。
67、【酌情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72、【免除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从审判长审批同议起,可以由两名以上的律师担任辩护人。
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审阅案卷材料,调查研究案情,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外国人犯罪应当从严从重处罚,但是,这不意味着完全没有必要“量刑过重”。
人民法院应当充分考虑行为人的犯罪情节,正确适用法律,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审理案件,最大限度地减少非犯罪的危害性,确保无罪的人和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对于需要聘请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可以申请加执业的人员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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