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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出轨是否是离婚的理由呢((精神出轨是否是离婚的理由))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8:54:40 浏览量:31

1. 精神出轨是否是离婚的理由? 2. 精神出轨一方离婚诉讼的注意事项 精神出轨是否是离婚的理由?现在很多人都会选择离婚,会有很多人为了自己利益会遭受侵害,这就涉及到精神出轨的问题,由于精神出轨和一般的出轨不同,很多人也会考虑离婚,精神出轨又是离婚的理由,为了挽回自己的损失,接下来,律师在线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

精神出轨是否是离婚的理由?现在很多人都会选择离婚,会有很多人为了自己利益会遭受侵害,这就涉及到精神出轨的问题,由于精神出轨和一般的出轨不同,很多人也会考虑离婚,精神出轨又是离婚的理由,为了挽回自己的损失,接下来,律师在线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精神出轨是否是离婚的理由。

一、精神出轨是否是离婚的理由?

精神出轨不是离婚理由,只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之一,而不是当事人离婚的最终依据。

由于夫妻对于感情破裂的判断有很大的差异,从而导致离婚的因素有很多,可能夫妻的感情破裂,也有可能是当事人自身存在的问题,如有些情况下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理清,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二、精神出轨一方离婚诉讼的注意事项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条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重婚案件中,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法律支持。

但需要注意的是,重婚是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所构成的违法行为,而法律是不保护这种行为,同时,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即构成重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才构成重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有配偶者与婚外情的表现,所以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双方当事人解除同居关系时,男方可以要求女方给予女方一定的补偿。

具体补偿金额需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对于这个问题,小编已经为大家详细的解答了,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要知道在我国是有很多的法律保护的,比如对于人身的保护以及对于财产的保护等,都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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