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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遗嘱有法律效力吗((民法典中精神病人如何立遗嘱如何公证))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7:45:15 浏览量:77

1. 民法典中精神病人如何立遗嘱如何公证 2.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3. 侄甥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 4.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有什么区别? 民法典中精神病人如何立遗嘱如何公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

民法典中精神病人如何立遗嘱如何公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精神病人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因此他们的民事行为能力必须由他的父母或监护人代理,代为进行民事活动,在进行诉讼时,可以由他的父母或监护人出庭。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侄甥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

又称“间接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直系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有什么区别?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和分配问题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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