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继承精神病人的房产,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对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怎么样继承精神病人的房产,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对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精神病人去世遗产怎么分配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犯法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这里的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与婚约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另一方当事人无权享有继承权。
配偶死亡后,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最后,《民法典》,我们常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上文中对继承顺序如何划分作出了详细的介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
在我国,一般情况下是由第一继承人来继承遗产的,不过遗产分配的时候往是由第一继承人来继承的。
因此,要是存在第一继承人,那么就可以在第一继承人之间协商处理遗产分配,若不协商一致,那么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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