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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结婚证办理(厦门补发婚姻登记证受理条件有哪些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07:15:40 浏览量:43

厦门补发婚姻登记证受理条件有哪些与我们日常的工作或生活息相关,有着紧密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只听说过,却不知到它具体是如何,下面律师在线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厦门补发婚姻登记证受理条件有哪些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3、当事人持有规定的申报材料;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

厦门补发婚姻登记证受理条件有哪些与我们日常的工作或生活息相关,有着紧密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只听说过,却不知到它具体是如何,下面律师在线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厦门补发婚姻登记证受理条件有哪些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3、当事人持有规定的申报材料;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厦门补发婚姻登记证办理依据1、《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务院令第387号)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三、厦门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设定依据1、《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2、《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206年民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32号)第四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履行下列档案工作职责:(四)办理查档服务,出具婚姻登记录证明,告知婚姻登记档案的存放地;3、《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号)第四条: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一)办理婚姻登记;(二)补发婚姻证;(三)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四)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五)宣传民法典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4、《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放涉外婚姻登记办理权限的通知》(闽民事〔2015〕219号)经厅务研究,从9月15日起,将涉外婚姻登记权限下放至福州等30各市、县(区)民政局...。

宁德市的公民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话,可以在宁德市闽东中路3号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去办理,不管是结婚证还是离婚证都是要有婚姻登记证的,无论是离婚证还是结婚证都是要原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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