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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疗费,以医疗住院费的收款凭证、病历、诊断证明为准。2 误工费,以误工时间(医疗机构证明,致残的持续到定残前一日、收入状况(固定,无固定近三年平均,不能证明参近一年平均)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自然人因生命、健康或身体遭受到损害而依法要求获得赔偿的法律适用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有哪些内容,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有哪些内容

  一、住院治疗的

  (1) 医疗费,以医疗住院费的收款凭证、病历、诊断证明为准。

  (2) 误工费,以误工时间(医疗机构证明,致残的持续到定残前一日)、收入状况(固定,无固定近三年平均,不能证明参近一年平均)为准。

  (3) 护理费,以护理人员收入状况参误工费计算,若没工作参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费标准、护理人数一般1人、参医疗机构意见、护理期限,直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若致残,不能恢复,可根据其年龄、健康因素考虑护理期限,最长不超20年、护理级别,根据依赖程度,陪残疾辅助器具情况确定。

  (4) 交通费正式票据为凭,要与就医的时间,地点,次数相符。

  (5)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当地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6) 营养费参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二、因伤致残的

  (7)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60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8) 残疾辅助器具费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配置机构意见。

  (9)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受诉法院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A,未成年到18周岁,B,无生活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20年,60以上每增加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年。

  (10) 后来实际发生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三、受害者死亡的

  (1) 丧葬费受诉法院上年度职工月平均标准6个月。

  (2) 被扶养人生活费同上。

  (3) 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60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按5年。

  (4) 亲属办丧事的交通,住宿,误工损失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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