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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婚姻登记处(蚌埠涉外结婚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2:25:41 浏览量:76

蚌埠涉外结婚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与中国内地居民结婚的外国人,应当准备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

蚌埠涉外结婚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与中国内地居民结婚的外国人,应当准备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以上就是判定隐瞒精神病史的婚姻是否有效的说明了。

认为,即使是婚前就已经治愈好了疾病,我们都应该在婚前向对方坦诚事实,因为双方结婚以后就是需要相互理解和相互信任的,只有夫妻双方都懂得这种相处之道,未来的婚姻才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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