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办理结婚的程序是怎样的男女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是:一、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二、婚姻法对补办结婚登记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
男女办理结婚的程序是怎样的男女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是:一、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二、婚姻法对补办结婚登记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三、民法典中再婚和结婚的相关规定1、民法典规定再婚是以终止原来的婚姻关系为前提的,如果不终止原婚姻关系又结婚,则构成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
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
同居不等于重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
俗称为:“婚外情”或“出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重婚罪过了追诉期就是无罪吗?是的。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和无罪推定原则,未经法院审判决的,不认为是犯罪,即无罪。
刑事诉讼追诉期已过,一般情况下公诉机关不再追究,法院也不会审判,当然就是无罪。
重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在处理重婚罪案件时,罪与非罪的界限往难以区分。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重婚罪与非罪的界限。
1、要区分重婚罪与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卖而重婚的界限。
拐骗、贩卖妇女的犯罪相当严重。
有的妇女已经结婚,但被犯罪分子拐骗、贩卖后被迫与他人结婚,在这种情况下,被拐卖的妇女在客观上尽管有重婚行为,但其主观上并无重婚的故意,与他人重婚是违背其意愿的、是他人欺骗或强迫的结果。
2、要区分重婚罪与临时“同居”的界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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