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两年后财产分割怎么办同居两年后在分割财产时,一方为了能够多分财产,往会去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分割财产,而未去办理离婚登记,法院会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约定判决财产分割。 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如果是青春损失费之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你们只应该分割现有的财产,对于其他要求,法律不予保护(一)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
同居两年后财产分割怎么办同居两年后在分割财产时,一方为了能够多分财产,往会去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分割财产,而未去办理离婚登记,法院会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约定判决财产分割。
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如果是青春损失费之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你们只应该分割现有的财产,对于其他要求,法律不予保护(一)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
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二)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三)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四)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五)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六)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
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七)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八)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
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九)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由共同财产所有人清偿。
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产、经营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双方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屋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如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6、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个人债务范围有哪些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遗嘱或赠与合同或者协议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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