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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责任田可以建房吗((农村责任田可以继承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04:01:00 浏览量:22

农村责任田可以继承吗?小编为您介绍如下,希望给您提供帮助。 农村责任田可以继承吗 农民责任田可以继承,但是农村土地和宅基地一样,是不能继承的。 有宅基地的人,是集体土地的合法所有人,享有土地承包权,土地没有被国家征收或者征用的,个人、集体或者是集体所有的,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就土地征收达成合意的继承人,享有土地承包权。 土地承包权继承的...

农村责任田可以继承吗?小编为您介绍如下,希望给您提供帮助。

农村责任田可以继承吗

农民责任田可以继承,但是农村土地和宅基地一样,是不能继承的。

有宅基地的人,是集体土地的合法所有人,享有土地承包权,土地没有被国家征收或者征用的,个人、集体或者是集体所有的,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就土地征收达成合意的继承人,享有土地承包权。

土地承包权继承的两种方式:一是法定继承,二是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在遗嘱继承中,除了那些法定继承人之外,遗嘱继承人也可以继承遗产。

在遗嘱继承中,根据遗嘱的不同形式,其效力的确定也不同。

例如,自书遗嘱应当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因为遗嘱是被继承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是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这是继承人自主选择的结果。

在遗产处理过程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权或受遗赠人没有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是其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而不是对其他继承人的遗产的处分。

即使在遗嘱继承中,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也不产生法律效力。

相反,如果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那么,遗嘱就失去了相应的法律效力,其遗产也不能随意地被发包,因此,《继承法》第17条第3项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

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在处理遗产时,应注意区分丧偶儿媳和公婆,丧偶女婿与岳父母。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遗嘱继承的特征是什么?

  1. 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在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的子女来继承。

  2. 遗嘱继承人具有法律效力,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不可继承。

  3. 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的,不负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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