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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遗产分割(怎么推翻同居关系财产分割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05:50:15 浏览量:27

1. 怎么推翻同居关系财产分割 2. 怎么推翻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如下: 3.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4. 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5. (一)、起诉 怎么推翻同居关系财产分割...

怎么推翻同居关系财产分割

一、怎么推翻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如下:

  1. 《财产分割意见》中没有关于财产处理的条款,双方对此做了约定;

  2. 《民法典》中,双方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离婚登记;

  4.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

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 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 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 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 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

×婚姻登记处”。

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1. 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二、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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