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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分开多久可以分割财产呢(同居分开多久可以分割财产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4:30:39 浏览量:19

同居分开多久可以分割财产 一、同居后一方提出同居后把财产拿走了怎么办同居后一方提出财产分割,如果没有想好的处理方式也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未取得财产的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

同居分开多久可以分割财产

一、同居后一方提出同居后把财产拿走了怎么办同居后一方提出财产分割,如果没有想好的处理方式也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未取得财产的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后能否反悔已签订的离婚协议能反悔,但以下情况是可反悔的:第一,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能够变更。

在办理离婚登记后便不能变更了。

第二,如果关于财产的分割,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根据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能够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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