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女儿有继承老丈人的遗产权吗? 2. 代位继承的特征有哪些? 3. 遗赠遗产的保护措施 女婿有继承老丈人的遗产权吗?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女儿有继承老丈人的遗产权吗? 女儿享有...
女婿有继承老丈人的遗产权吗?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女儿享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权利,因此女儿无权继承遗产。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人分为两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为被代位继承人的遗产份额,依照本法第10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处理。
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使所继承的财产在其生前不能处分,在遗产被处理后,其应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如有部分,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我国《继承法》第14条规定,“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协议,作为遗赠的受遗赠人理应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
这里的遗赠人一般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五保户”老人,而在这种情况下组织遗赠的财物应为其个人所有。
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或者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减少其遗赠的财产。
由此可见,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扶养者在订立遗嘱后,如果生前即立了遗嘱,那么,就应当按照遗嘱执行,当然,在实践中也可以依法定继承等方式执行遗赠,如一方因身体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维持生活的,也可以按照遗嘱执行,即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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