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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法院最新案件((孙某某与顾某1离婚纠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8:51:12 浏览量:56

1. 孙某某与顾某1离婚纠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 当出现以下情形的时候,当事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孙某某与顾某1离婚纠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一)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与民事判决所涉及的夫妻共...

孙某某与顾某1离婚纠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一)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与民事判决所涉及的夫妻共有财产有相同的法律地位。

其中,涉及房产、土地两部分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别对应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共同债权、夫妻共有债务;对于处理离婚案件,应当适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离婚的涉及房产应当适用不动产管理的规定。

2018年离婚诉讼中,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有争议的,起诉时,首先需要查明双方的共同财产,然后才能由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

(二)对于起诉离婚,要先确定案件的管辖权。

对于被告方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这就需要确定其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

被告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当出现以下情形的时候,当事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

  2.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

  3. 一方被劳动教养的;

  4. 一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

当然,当事人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也提出了主张,就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了。

  1. 须在诉讼时效期限内行使权利。

  2. 必须在诉讼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

二、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方法:

  1. 一般情况,适用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2. 特殊情况,也适用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但是诉讼时效期间不是“法律规定的除斥期间”,它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3.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 诉讼时效期间一律延长至30年,且起算点新增的诉讼时效期间和可变时效期间,也就是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30年后的3015年后的2015年,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一律延长至30年,民事诉讼中也有类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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