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财产继承的主体 2.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3.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配遗产 溥仪继承皇位了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对于个继承的法益,涉及三个层面:什么是“财产继承”、“股权”和“有限责任”。 一、财产...
溥仪继承皇位了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对于个继承的法益,涉及三个层面:什么是“财产继承”、“股权”和“有限责任”。
依《继承法》第179条的规定,财产所有人可以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这里的“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遗产”是指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均等。
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1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2不尽扶养义务;3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在法定继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
这种权利不是继承权一,法律之所以赋予该权利是因为他们和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特别扶养关系,这是保障人权和弘扬美德的必然要求。
下列人员享有分得适当遗产的权利:
(1)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即使其为继承人,但若未实际参加遗产分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遗产继承权。
这种遗产继承权是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当其受到侵害时,权利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
但在遗产继承中,遗产管理人行使权利的范围则不仅限于因故意或过失而丧失继承权,还包括继承人因遗产管理人或债务人死亡而丧失继承权等。
在遗产分割中,如果继承人存在故意不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继承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困难,继承人的继承权不能得到实现,其生前的扶养义务不能实现,遗嘱继承或者遗赠的目的无法实现,遗嘱执行人不仅不能据此取得遗产,而且还要负有扶养义务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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