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法典中同居生子可起诉变更抚养权吗 2. 离婚协议公证有什么作用 民法典中同居生子可起诉变更抚养权吗 同居生子是男女双方离婚的法定理由,女方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同居生子是男女双方离婚的法定理由,女方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利条件有哪些
2、双方父母的基本条件:家庭的组成也是非常重要的,孩子的成长需要多人参与,所以就需要孩子的爷奶姥爷参与,所以这也是一个有利条件,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因素。
3、双方的文化程度:双方受过的文化程度对孩子也是有重要影响,所以这也是一个有利条件。
4、居住条件:孩子被判给他一方就意味着和另一方在一起生活,这就涉及到孩子的住宿条件,哪一方孩子的住宿条件更好,也是一个重要条件。
5、身体状况:双方的身体状况是否健康,可以在此出体检报告等相关,这是一个重要因素。
6、双方是否有再婚对象,并且是否生育,这也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7、孩子的意见: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如果孩子在10周岁以上,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意见作为重要依据,由孩子自主选择,虽然这种手段比较残忍,但是十岁孩子可以为自己的以后生活进行选择了。
如果孩子在哺乳期,女方在无重大疾病前提下,孩子一般会被判给女方,对于孩子年龄在2岁以上,十岁以下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以下三点考虑。
a.女方是否具备生育能力。
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b.子女是否长期随一方生活,突然改变生活环境会对孩子的成长不利。
c.双方是否再婚,婚后是否有其他子女。
如果子女未满18周岁的那么只要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就需要针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进行充分的协商。
通常来说,双方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子女归属哪一方生活会更加有利。
协商一致的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的体现,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不少人在办理完离婚手续之后,往对离婚协议书的公证问题产生了比较大的争议,而在我国一般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是非常便捷的,当然,在进行公证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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