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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离婚咨询处在哪((曲靖离婚官司律师费收费标准是什么_3))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04:14:10 浏览量:50

1. 曲靖离婚官司律师费收费标准是什么_3 2. 开庭时,法官会问什么问题 3. 回答: 4. 离婚程序: 5. (一)起诉 6. (二)审理 曲靖离婚官司律师费收费...

曲靖离婚官司律师费收费标准是什么_3

一、开庭时,法官会问什么问题

一般而言,法官会问什么问题,也会问什么问题。

但是,也有一部分离婚当事人会说,没有必要专门问什么问题。

有些当事人说,我就只是去找婚姻登记机关,咨询相关事宜,就问了。

律师说,如果你问我,是否需要请律师?

我只是回答,不一定。

律师问:“你对我有利的内容和条件,我都会一回复你。”

回答:

“不一定。”

或者“有些不一定。”

二、离婚程序:

离婚程序有两种方式:起诉、审理。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二)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 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1. 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

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1. 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法庭调查结束。

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结束后,原告陈述。

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官会询问当事人,归纳争议焦点。

有专门知识的律师,可以从这方面着手调查、搜集证据,到向法庭开庭作证,再到辩论质证,最后如果出庭就可以了。

综上所述,关于重庆市开庭协议书是什么的问题,首先在法庭上要写清楚被告的姓名,然后再阐述,原告的诉讼请求,并且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原告所陈述的事实必须真实有效,被告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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