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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继承人身份信息((怎样查明遗产继承人))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07:14:43 浏览量:39

1. 怎样查明遗产继承人 2. (二)相关法律依据 3.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4.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怎样查明遗产继承人...

怎样查明遗产继承人

在我国,遗产继承采取的是遗嘱继承制,即继承人在世时,遗产先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处理,继承人如果在世时,有遗嘱,应按遗嘱执行。

我国《继承法》第16条第4项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二)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必留份】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变更、撤回】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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