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遗嘱的形式有如下几种: 2. 办理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有三个儿子还要继承遗产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有一个儿子还要继承遗产吗《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继承法》第...
有三个儿子还要继承遗产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有一个儿子还要继承遗产吗《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意见》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意见》第3条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1)公证遗嘱。
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
(2)自书遗嘱。
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
(3)代书遗嘱。
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
代书遗嘱应有中国律师代书人签名,并由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
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录像制品制作成遗嘱的形式。
(5)口头遗嘱。
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随时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公证遗嘱。
即立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
公证机关对遗嘱的形式审查把关,实行公证遗嘱的自愿原则。
遗嘱人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
在中国的公证机构中,我国的公证机构是专门从事公证业务的,其他类型的公证机构所持的公证遗嘱一般都是被视为无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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